2024年度宝清县人民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等记录报告制度
时间:2025-01-02
来源:宝清县人民检察院
审核:李祥宇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推行“阳光检务”,促进司法公开、公正,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切实推进“三个规定”入脑入心,形成行动自觉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下大力气推进“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疾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2024年度宝清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填报64件。其院领导填报16件,其他部门填报48件,其中办公室7件,政治部0件,第一检察部18件,第二检察部6件,第三检察部6件,第四检察部11件,2024年度全院无“零报告”情况。
宝清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督促我们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