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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党组扩大会认真学习贯彻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时间:2021-11-18

来源:宝清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林昱彤

录入:刘庆焱

审核:林昱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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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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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宝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海晶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会上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继勇、党组成员田耕、政治部负责人林昱彤分别传达了高检院、省院检察机关和双鸭山市检察院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指示要求,杨海晶检察长作总结发言,并结合宝清县检察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全面的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应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进一步深化我们对党的历史的认识。

要将双鸭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仲昭祥就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三点意见,作为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根本遵循。以此为契机,继续探索普法用法新路径,加快打造“检察枫桥经验”试点工作脚步,完善法制宣传服务站建设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加强宣传学习和组织协调,切实增强法治建设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时效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法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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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海晶

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检察机关作为业务性质很强的政治机关,了解《决议》的背景,充分认识到《决议》的意义,进而才能在检察工作中真正实现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基层的检察机关,要从全会精神中汲取新思路,谋求新方法。推进全会精神的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将全会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警、书记员,深刻认识和理解《决议》的内涵、要求。转变工作理念,将新的检察理念落到今后的工作中去。

会议要求

要以双鸭山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一二三四五”检察工作思路为指引和目标,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基础上,做好总结工作,查缺补漏、精心谋划研究明年任务,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检察履职实效,服务县域稳定大局。

宝清县人民检察院院党组全体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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