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检察动态 首页/ 检察动态/

一起见义勇为不起诉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时间:2022-01-13

来源:宝清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林昱彤

录入:刘庆焱

审核:林昱彤

【字体:  

宝清县人民检察院一起见义

勇为不起诉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检印发《关于印发“控申为民办实事”百件积案化解攻坚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的通知》,我院协助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办理并报送的《王某某不服不起诉刑事申诉案》成功入选,成为该批10个典型案例之一。

“控申为民办实事”百件积案化解攻坚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

黑龙江王某不服不起诉刑事申诉案

【基本案情】

  2016年7月,王某某与丈夫程某某因琐事产生矛盾,王某某离家出走。16日凌晨3时许,程某某与妻子王某某因家庭纠纷在宝清县中医院门前发生激烈厮打,万某、朱某某听见王某某呼救声后,对程某某厮打行为进行制止,程某某在万某、朱某某离开后,自己跳入河中溺水死亡。

宝清县人民检察院以万某、朱某某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决定对万某、朱某某不起诉。程某某的妻子王某某不服,向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宝清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处理适当,王某某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王某某仍不服,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典型意义】

在办理王某某刑事申诉案件中,黑龙江省三级检察机关既坚持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底线,弘扬了见义勇为精神,又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将法、理、情融为一体,“用心”“实质性”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传递了司法的公正和温度,化解了一起多年上访的信访积案。


版权所有:宝清县人民检察院 黑ICP备05000574号-1
地址:宝清县人民检察院 邮编:155600